爵士鼓是我最擅長的樂器 |
因為阿媽多才多藝,通曉各類樂器,所以也許有點家學淵源、我也為之耳濡目染。我們家不算富有,不過父親是醫生,家境仍能稱得上中等以上,他每個禮拜會把我從農場接到麥迪遜城裡去學鋼琴,直到我們搬到科羅拉多州才停止。
後來,我開始學打鼓。是自己想要學的,不過爸媽也很鼓勵,大概是覺得我終於找到一個「正當」的興趣吧!
嬉皮少年的生命探索
13歲時,我們又從科羅拉多的丹佛(Denver), 搬到另一個城市杜蘭戈(Durango)。 我無法適應搬家後的生活,跟老師也處不好、是他們眼中的「 問題少年」:從小學六年級到高二,我唸過七八間學校, 有時是自己不喜歡想離開,有時是學校不讓我留下來。 我總在父母睡著後,將音響轉到最大聲量;嘗試留長髮、吸迷幻藥, 在腦海中旋轉出百變的绚麗多彩。聽音樂、打鼓、 組樂團之餘的課後時光,我會到餐廳打工洗杯子, 希望存夠錢回到丹佛,買一張音樂會的門票。
這也是我第二次登上報紙版面:
六位杜蘭戈高中生因頭髮過長,被拒絕辦理學期註冊。 圖說下方還有一排字:他們分別是XXX、XXX…,以及Robi n Winkler。
想一想,那是一段混亂的歲月,一個年輕人尋找自我的迷惘摸索。
很有趣的是,從意外失火、蹺家、吸迷幻藥,自始至終, 家裡都沒有人找我談一談。
其實,到丹佛聽演唱會之後,我就打定主意出走到底。 丹佛是當時嬉皮大本營之一,我跟幾個年輕人混居在「公社」, 還記得他們一面幫我把原本淡褐色的頭髮染成金黃色, 卻一面勸服我趕快回家:「你父親是醫生,起碼還有很多資源。 但我們卻是沒有選擇!」
父母對我頭痛至極,後來,我果然被安排去英國蘇格蘭讀書半年, 日子過得還不賴、但跟不上學業。回到科羅拉多州,我第三度逃家, 投奔二哥不成、又被爸媽轉送至舅舅家。 這回我把在麵包店打工的薪水一次領完,一路豎起拇指朝外、 頻頻比出搭便車的手勢,輾轉換了三趟便車抵達芝加哥, 借住在一個曾收留中輟生的女孩家中;沒想到才剛外出, 與新朋友認識打鬧,就遇上了警察臨檢。
「你幾歲?住在芝加哥哪裡?為什麼護照會在不認識的女生家中?」 警方直覺事情不單純,必有蹊蹺。
我因為虛報年齡露餡,連「家」的方向,也搞不清楚東南西北, 什麼也答不出來。同樣地, 被盤問的好心女孩對我的一切也毫無所悉, 更不知道我護照上有無英國入境紀錄,兩人關係有點可疑。 當時正值感恩節,警察聯繫不上我渡假的爸媽,為了釐清我的身份, 警察暫且把我送進「少年觀護所」。
「你做了什麼事?」待在觀護所那晚, 隔壁小便的男生轉過頭來問起我。
我說,離家出走。「那你呢?」我反問他。
「我砍了我爸媽!」他聲音極其淡定,眼神直視前方。
我有點震驚,腦海中一片空白,但仍沒想過要回家。
我不知道人生該何去何從,或是還有什麼目標?世界之大, 我卻好像無處容身。享用了觀護所感恩節火雞大餐的次日, 警方終於聯絡上父母親,直接將我安排送回杜蘭戈。 只是與家庭的爭執、衝突,仍然持續不斷, 在一次強烈的情緒爆發之後,我衝向玻璃窗台縱身一躍、 搬離了父母家,到河對岸的一處居住,與他們過著有距離、 給彼此空間的生活。
自那時候起,我不再一直轉換學校,收斂起溫和外表下的叛逆, 開始認真地投入音樂,重拾鋼琴彈奏、學習木琴,偶爾也吹奏口琴。 在輕快節奏的木琴敲擊聲中,我彷彿找到自我,既可以助興、 可以自娛娛人,之後我順利進入紐約大學(NYU)音樂系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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